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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湖北阳新商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人选任职条件及酝酿推荐的通
2020-08-05 14:54 来源:广东省湖北阳新商会 点击:次
各办事处:
根据广东省湖北阳新商会第四届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8月至9月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酝酿、推荐、考察阶段。为了有序进行理事会会长、监事会监事长、秘书处秘书长人选推荐工作,特拟定任职条件,以便对照推选。请各办事处秘书处组织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监事)长、理(监)事、会员代表会同党支部,一起组织好相关酝酿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商会理事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任职人选须符合以下条件。
会长任职条件:
1.勇于为商会作出贡献,敢于担当;
2.自己企业在业内或所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3.在会员中有一定的威望与号召力;
4.品行端正,不拉帮结派;带头维护团结,善于团结人;
5.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讲诚信;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7.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初次任职时原则上不超过60岁,任职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
9.决断能力强,带头执行商会《章程》。
监事长任职条件:
1.自愿为商会作出贡献;
2.在会员中有一定威望;
3.品行端正,不拉帮结派,敢于坚持原则,能够严格按商会《章程》及相关制度办事;
4.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带头以诚为本;
5.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6.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初次任职时原则上不超过60岁,任职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秘书长任职条件:
1.自愿为商会作出贡献;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讲诚信,模范执行商会《章程》及各项制度;
3.品行端正,不拉帮结派,带头维护团结,善于团结人;
4.服务意识强,大局意识强,责任意识强,协调能力强;
5.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6.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初次任职时原则上不超过60岁,任职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二,各办事处于会员代表会议期间,组织商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酝酿推荐时,一并进行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人选的酝酿推荐。
三,各办事处对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人选推荐,可在本办事处中产生,也可在其它办事处中产生。
四,各办事处推荐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人选时,可分别推荐,也可笼统推荐,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
五,各办事处推荐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人选,要严肃认真对待,不得违反工作纪律,不得跨办事处进行组织或非组织活动。违规者,取消其提名资格,并在商会微信平台、网站公开批评。
六,本次有关酝酿推荐监督工作由商会第三届监事会和商会党委纪委联合负责,柯尊尧、刘斌为联合责任人。
七,各办事处推荐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人选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本月底结束。逾期不报名单者,视为集体放弃提名。
八,推荐工作联系人:洪登亮
联系方式:纸质文本寄深圳市龙华区和平路21号振华时代广场606室或洪登亮个人微信号。
广东省湖北阳新商会第四届理(监)事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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