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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湖北阳新商会第四届理(监)事会成员推荐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2020-07-27 10:57  来源:  点击:

各办事处秘书处:
       
      为了做好第四届广东省湖北阳新商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广东省湖北阳新商会章程》的有关条款和广东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商会常务会长群讨论,同意提出广东省湖北阳新商会第四届理(监)事会成员推荐的意见。现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湖北阳新商会(以下简称商会)会长任期不超过两届。卸任会长担任名誉会长。

   二,根据有关规定,商会理事会的层级不能超过四级。故原商会的执行会长、常务理事两个职级分别与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合并,即商会理事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本次推荐依照上述四个职位推荐。

   三,新一届理事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须在推荐常务副会长人选中产生。故在组织提名时,以上职务拟任人员均按常务副会长提名。

   四,监事长当选后,即自行失去常务副会长职务提名资格。

   五,鉴于工作实际需要,第四届理事会派出代表机构为片区办事处,办事处设执行会长或第一执行会长、第二执行会长,其人选为本片区办事处在商会担任常务副会长者中选任。

   六,各片区办事处秘书处,为各办事处的办事机关,暂不设专职秘书长、副秘书长。其秘书长人选在本片区商会副会长以上职务者中选(兼)任,副秘书长人选在本片区商会理事职务者中选(兼)任。

   七,为了更好发挥党组织在商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各片区办事处党支部负责人要积极奉献商会,非商会会员不得担任支部委员以上职务。各党支部书记须担任商会副会长职务,支部委员须担任商会理事及以上职务。

   八,商会第四届理(监)事会成员推荐工作为组织提名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经商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考察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

   九,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依照本意见作为组织提名名单,与各办事处会商讨论后,形成推荐考察名单。

    十,各办事处根据本片区实际,自8月份开始做好会员代表座谈会安排,积极酝酿本片区第四届理(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各地会议时间由商会秘书处与各办事处执行会长商定安排。

     十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商会秘书处及换届工作专班将会同各办事处,共同酝酿第四届理(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广东省湖北阳新商会第四届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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